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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连云港公积金商转公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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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本市公积金缴存人,将本人或配偶尚未结清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对象

在连云港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并该贷款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二、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连云港市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贷款申请人应为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该套房屋的产权应为夫妻共有或单独所有;夫妻双方有一方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超过一次,或者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含商转公在内的住房套数不超过两套。

(二)商业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商转公贷款涉及的住房《不动产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商转公贷款仅限纯商业住房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转贷前或转贷后均不能为组合贷款。

(四)仅限本市缴存公积金职工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业住房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夫妻一方是本市缴存,一方是异地缴存的,按本市缴存人的缴存情况核定单方额度。

三、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需要核查家庭成员产权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开立的可用于代扣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能够反应商贷借款人的信息、贷款起止时间、还款情况、剩余本金等要素信息的贷款情况表和近一年的还款明细表等(自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不能反应购房基本信息的,需要补充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五)申请人是单身的,需要提供联系人的身份证等

(六)其他情形如新就业5年内补缴的需要提供毕业证等补充材料。

四、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办理流程

(一)公积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并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审批准予贷款的,贷款申请人至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注销商业住房贷款的抵押登记,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二)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后,中心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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